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

版权

核心提示:香港海关方面证实,接获艺人陈冠希举报,指他拥有版权的照片涉嫌被刑事侵权,会跟进调查。海关发言人说,任何人士如分发侵权制品而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权利,也属违法,一经定罪,最高刑罚是入狱4年,每件侵权复制品罚款5万元。 《转》

有个榴莲园主, 种了一批上等好榴莲留着家里自己享用, 有一天他把这批上等榴莲放在路边让人盗走了,这“奇那“是个侠盗之士, 把这批榴莲都分发给平民大众共享。东窗事发后这园主报警捉人,想要提控所有份吃榴莲的人士, 恐吓大众网民。。

拍艳照,滥交已属犯法,再加上收藏不当而引起外泄, 害死自己还害惨了身边所有人士。
现在还玩版权课题。。这小子越看他就越气越没品。事发当儿避走美国第一时间逃难, 香港警方正主儿不抓放而抓了几个网民, 而引发网民上街反政府示威游行。

这小子现在还没搞清楚状况,恐吓网友,他有本事就抓抓一两人,把全球网友激怒,和全球网民作对的后果就是吃不完兜着走。

网络世界里谈版权课题。。。这家伙有病。。开玩笑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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